1月17日,由集团法律部组织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与华润”研讨会在深圳举行,集团总法律顾问阎飚出席了会议。来自集团董事办、财务部等部室及各单位的代表约40人出席了会议。
阎飚总法律顾问在会议上指出,华润作为一个有社会责任的企业,通过增加资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从而达到减少碳排放的目标,本身就是企业可持续发展、增强竞争力的必由之路。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发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将减排的碳排放量转变为企业的效益,将会对企业的持续发展增强后劲。
随着全球气候变暖以及温室气体减排等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低碳经济应运而生,联合国《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也成为发达国家资金和技术与发展中国家温室气体减排量得以交换的一种模式。此次研讨会邀请华润新能源CDM中心负责人以及专业咨询公司人员,向大家介绍了清洁发展机制(CDM)的起源、发展和前景,以及在中国开发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程序、周期、开发成本、效益和法律风险等问题,并结合华润的业务实际探讨了各个不同业务单元开展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会议还介绍了华润水泥成功开发华润集团首个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的经验。